2019-08-09 16:25:47 来源: 揭西县人民政府
(五)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基层服务意识等。
3、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分×60%+面试分×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七)体检
1、体检对象。面试后,按不同职位代码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
3、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同职位类别面试对象中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拟招聘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 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严重违规和金融信用等不良记录,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九)学历鉴定
学历鉴定。除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报到证者)外,其它大专及以上学历,由乡镇(街道办)集中送省级学历鉴定部门验证,鉴定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十)公示
1、公示。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揭西()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2、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聘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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