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3 14:50:06 来源: 新河县人民政府官网
(七)公示
由新河县人社局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情况,审核汇总后,在新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并将聘用人员名单上报邢台市民政局备案。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资及待遇
依照河北省《关于加快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落实社会救助经办专职人员的相关手续办理,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到期后经三方协商同意再用再签。聘用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岗位补贴组成,基础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岗位补贴为专科及以下学历400元、本科500元、硕士研究生800元,聘期内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附件1:2019年新河县公开招聘民政服务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2019年新河县公开招聘民政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新河县公开招聘民政服务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日
原文标题:2019年新河县公开招聘民政服务人员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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