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8 17:26:28 来源: 兴隆台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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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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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提高兴隆台区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水平,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充实到社区建设工作中。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67名,性别不限。工作岗位在兴隆台区所辖各社区,具体工作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具有较 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热情谦和,善于与人沟通,有亲和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2.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要求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兴隆台区户籍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子女及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4.户籍要求
自发布公告之日前,户籍在辽宁省内。如报考外围街道,要求户籍和居住地必须在其所报考街道。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涉黑涉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重点打击的,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过行政处罚的,以及有群众举报,上级督办线索正在调查核实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被失信人名单的。
(4)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的中共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仍在整改期限的。
(5)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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