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2 14:37:50 来源: 惠州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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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
为贯彻落实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及我市实施方案,进一步树立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引导更多优秀人才返乡任职,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统一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数量
以县(区)为单位,在全市公开招聘一批优秀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乡镇(街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数量约100名,具体详见《县(区)招聘计划数》(附件1)。
二、资格条件
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 现任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2. 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6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任职时间满足以下2个条件之一:(1)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2年(任职时间截至2019年6月30日,下同);(2)连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5年;
3. 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法纪处分;
2. 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检查;
3. 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
4.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宣传发动。县(区)委组织部对照资格条件,结合村(社区)党组织备案管理做好调查摸底,广泛宣传发动,征求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意向,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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