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5 11:59:30 来源: 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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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
为加强我县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拓展社区服务、完善社区功能,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意见,现公开招聘舜陵街道、文庙街道、桐山街道、东溪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具体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进行业务指导和全程监督。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5名。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宁远县户籍。即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应在宁远县。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
4、2012年以来(包括2012年)在社区用公益性岗位上班的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
6、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满试用期和被录(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7、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尚在考察期间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人员不得聘用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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