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5 11:59:30 来源: 宁远县人民政府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等。
2、面试对象的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单公布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当场面试没有可比成绩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面试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考生总成绩。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6月25日,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由5人组成,面试考官由组织、人社、编办、民政部门具有相关面试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中产生。
面试的试题由县人社局委托其他县及以上考试、人才服务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5、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由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加分项
2012年以来(包括2012年)用公益性岗位在社区上班且连续7年评为合格以上的人员,综合成绩分加15分。
(五)体检
1、体检对象:以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笔试占40%、电脑20%、面试占40%的折合的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若综合成绩与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笔试中以民政工作知识部分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毒品检测为阳性的不得聘用。
3、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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