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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荔湾区海龙街招聘环保员2人公告(2)

2019-05-09 16:55:21 来源: 荔湾区人民政府

(四)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考核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如考察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由街道组织办公室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给予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环保工作人员,工资实行定额包干制,包干经费含五险一金单位缴费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执法辅助岗位:按照7万元/人/年的标准定额包干,

绩效考核奖励按照街道相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试时需参加面试和计算机考试;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的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原标题:海龙街公开招聘环保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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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9日

原文链接:

(责任编辑:jz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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