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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2人公告(3)

2019-04-08 13:17:05 来源: 荔湾区人民政府

(四)考试

考试由花地街党政办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采取面谈考察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和各方面综合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由分数从高到低取录。

成绩将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成绩由高到低予以递补。

体检由我街按规定的程序,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一并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空缺岗位按成绩由高到低予以递补。

(八)备案

人员录用后,将在7日内向环保局备案。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统一设立的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每人60000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的五险一金、特殊岗位津贴和技术资质补贴等)。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花地街街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负责解释,街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负责监督。

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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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8日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jz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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