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8 13:17:05 来源: 荔湾区人民政府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19年4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4月8日至19日期间,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花地街道办事处二楼党政办公室(芳村大道中187号),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至4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
3、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由街党政办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我街将电话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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