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8 14:03:40 来源: 广州南沙人力局
1.体检。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生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或者复检,逾期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需提前告知招聘组织方申请延期,延期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2.计生、治安审查。考生提交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公安机关开具的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和审查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黄阁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六)公示
经黄阁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协会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查实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办理入职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为黄阁镇编外人员,福利待遇按照《南沙区黄阁镇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南黄党〔2018〕58号)有关工资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编外人员,可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穗南开组发〔2018〕1号)的有关规定申请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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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社区考试网
2019广东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镇属部门招聘编外人员30人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
(联系人:胡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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