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8 14:03:40 来源: 广州南沙人力局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小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查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按照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复查。岗位要求具备的工作经历,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证明,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综合考查考生综合分析、专业能力、反应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过程中考生不能透露个人信息,违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如有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并提前一天告知的,在同一岗位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3.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区分排名高低;面试成绩不能区分高低的,则加试专业能力测试,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和计生、政治审查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计生、政治情况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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