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2 18:47:23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3.体检
按总成绩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复检一次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费用自费。
4.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计生证明,未能提交者或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书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将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格者按程序转正。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荔城街道办事处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
(三)本次招考有关规定由荔城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四)监督部门:荔城街监察室,监督电话:。
附件:
中公社区考试网
广东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22日
原标题:2019年荔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告
公告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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