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4 10:24:10 来源: 金塔县人民政府网
(5)应考人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6)应考人和家庭成员参加邪教组织的;
(7)应考人以虚假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
(8)应考人和家庭成员有煽动、组织非正常上访、长期缠访闹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有其他严重问题,不适宜招聘的。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同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将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取得社会工作证者优先录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金塔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分配到金塔县城市街道社区相关岗位工作,期满后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和工作实际,决定是否续聘。聘用人员三年内辞职离岗者需缴纳违约金5000元。
(二)待遇。聘用人员实行以岗定薪,薪随岗变,绩效考核,合同管理。月工资标准按2800元--3200元执行(含五险),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按月发放,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由城市社区管委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和拟聘用人选在金塔组工网、金塔街道社区微信公众号、金塔发布公告。
(四)此公告解释权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请报名人员报名时提前准备好填写完整的报名表。
原标题:金塔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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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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