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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从江县招聘社区禁毒专干12人公告(4)

2019-01-07 16:16:42 来源: 从江县人民政府网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从江县公安局组织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并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发表不当言论,公然抨击党、国家以及社会主义的;

6、其他不宜应聘的情况;

十、签订劳动合同书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从江县公安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和从江县城区的公告公示栏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从江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在其应聘岗位上实际工作。原则上招聘到岗的社区禁毒专干服务期满3年后方可调整工作岗位,服务期内不允许工作调整,社区禁毒专干实行季度考核制度,对不完成工作任务,被提醒谈话2次以上的,可直接解聘,不再继续聘用。对空缺的社区禁毒专干,缺一补一,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至满编。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面试、等环节,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严格认真履职,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笔试、考察、签订劳动合同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终止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联系人: 贾暖流(县禁毒办)

邓振勇(县公安局)

原标题: 从江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禁毒专干

从江县公安局

2019年1月3日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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