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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贵阳市贵安新区党武镇安置点新型社区聘用制人员招聘调整公告(第二次)(2)

2018-03-09 21:23:27 来源: 贵安新区

3.报名所需资料:

(1)党武镇公开招聘安置点新型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正面同版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4)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需提供服务基层组织证明原件。

4.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有效资料并正确填写,因提供虚假材料或填写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考生实行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社区公共服务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5日上午10:00

笔试地点:党武镇人民政府三楼大会议室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考生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范围内参加面试(末尾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但不能低于最低分数线60分。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政审和体检

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由政审合格者自行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标准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人事聘用合同。

1.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试用期合格的,招聘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其他符合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3.招聘人员薪酬。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贵安新区聘用文职人员标准执行。

六、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学习工作岗位相关规范、制度等。培训结束后,每位新进人员按要求签订《廉洁自律保证书》后方能正常上岗。

本招聘启事,由贵安新区党武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原标题:贵安新区党武镇第二次公开招聘安置点新型社区聘用制工作人员调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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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党武镇安置点新型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j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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