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30 18:37:19 来源: 灯塔市人民政府网
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比例由至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围绕应聘者的能力素质进行测试。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折算后两项相加为总成绩,如果总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予以聘用。如果总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
2.体检
拟聘用的人员,由市民政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进行体检。
3.考察
考察由市民政局按照本部门及相关规定进行政审。
4.职位选择
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招聘职位,放弃选择的由本人向市民政局写出书面申请。
因放弃职位选择,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则从总成绩合格者中由至低分依次递补1次。
5.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职位选择后,面向社会公示,在灯塔市政府网进行公布。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者,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6.报名人员少于规定计划的比例时,不削减招聘计划。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含在聘用期内)。市民政局根据各个岗位工作需要采取集中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针对性的上岗培训,并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聘用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完成工作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聘用人员由市民政局自行组织管理。
2.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补贴标准为每月1800元(含“三险”中个人承担部分),为聘用人员办理“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费标准承担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经费由市政府财政统一列支。
灯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灯塔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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