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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省东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35人公告(3)

2018-11-26 09:58:55 来源: 中国东港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如果按1:3比例线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的有多人,同分数的多人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加分

考察加分项分5项,分数上限为100分,超过100分的也以100分计算。5类加分中每类有多个条件符合时,加分就高不就低,不叠加。

1. 中共党员,加20分。

2. 烈士子女、退伍军人、随军配偶加20分。

3. 工作期间获得东港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加20分。

4. 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的,加20分。

5.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加40分;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加20分。

五、政审考察、体检和录用

1. 由街道、乡镇党委对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在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 因政审、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录用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4. 凡在报名、笔试、面试、政审考察和体检等环节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资格。

5.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东港市新闻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6. 被录用人员必须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依法选为社区“两委”成员后,享受社区干部待遇。未选上者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

中共东港市大东街道委员会

中共东港市新兴街道委员会

中共东港市新城街道委员会

中共东港市前阳镇委员会

201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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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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