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4 10:44:08 来源: 克什克腾旗政府网
(六)体检和政审
1.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招录条件的标准和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户籍地派出所或所在村(嘎查)委员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七)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1.拟聘用人员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 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上岗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根据市场监管工作需要、本人是否具备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以及年末考核情况,再确定是否续签。
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协管员不占行政事业编制。薪酬待遇实行动态调整,基本工资每月2500元(包含保险自付部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
六、纪律和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纪律检查部门进行监督。
2.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在克什克腾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 上发布,请予关注。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由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克旗就业服务局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克旗就业服务局。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不含节假日)
克什克腾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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