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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保定清苑环保分局招聘环保专职网格员55人公告(3)

2018-11-13 18:14:20 来源: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

六、体检

依照考试成绩,分岗位按照招聘名额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高者、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招聘该岗位的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的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七、考察考核

河北英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招聘该岗位的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考核结束后,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清苑环保分局办公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六个月,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可续签劳动合同,期间不能适应工作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我区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执行,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绩效工资300元,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所需费用由区财政负担(包括个人应缴部分及劳务派遣单位个人管理费)。

十、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均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凡在规定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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