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2 14:50:18 来源: 吉首人民政府网
四、任职及待遇
1.社区党建专干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安排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安排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职务。社区党建专干,不占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实行“街道管理、社区使用”的管理方式。聘期为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总聘期不超过2个聘期。聘期内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工作,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参照吉首市纳入财政预算的城市社区副职报酬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参照吉首市纳入财政预算的城市社区副职确定工作报酬。今后若社区副职报酬增加,党建专干相应提标。
3.鼓励和支持社区党建专干参加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统一招考。聘期满后,统筹事业编制情况,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聘期考核为合格的社区党建专干定向招考事业编制人员。
4.本次招聘党建专干纳入社区后备干部管理。对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社区党建专干,可对照条件按照程序参加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在城市社区“两委”主要干部岗位上符合从优秀社区干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中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条件的,可以参加公开比选。
五、纪律及其他要求
1.城市社区党建专干招聘工作由吉首市纪委市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吉首新闻网()和吉首政府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
3.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报名咨询电话:,。
本简章由中共吉首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吉首市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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