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0 09:47:56 来源: 张店区人民政府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正式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与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作报酬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九、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中共张店区委组织部、张店区民政局、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有效。网上报名、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将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区级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板块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张店区委组织部、张店区民政局、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张店区民政局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原标题:2018年张店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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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店区委组织部 张店区民政局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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