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0 09:47:56 来源: 张店区人民政府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人员,应于2018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11月24日上午9:30分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后,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应聘人员须知》并认真核对本人信息是否正确,如有不符,应及时拨打咨询电话进行更正。
(四)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审核通过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对核减或取消的B类岗位招聘计划,可根据工作需要调剂到A类岗位中的本镇(街道)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结果与调剂结果在网站进行公告。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以在限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六、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分值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笔试后,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为学历、资格证书、户籍、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具体要求见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面试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沟通和语言表达、应变、举止仪表等能力。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前发布的面试公告。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分别在同一场次不同面试室或不同场次进行面试时,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面试成绩修正办法(附件4)。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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