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8 10:15:30 来源: 水城县人民政府网
十一、待遇保障
(一)薪酬
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薪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工资,以当时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目前水城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570元),大专以下学历(限考前任用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留用的人员)者1.7倍、大专学历者1.8倍、本科学历者1.9倍、研究生学历者2倍。二是工龄工资。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工龄从根据黔工总字〔2017〕31号文件规定招录(含文件出台前使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经考试考核留用人员)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开始计算,工龄每增加1年增加月工资100元。调增上限为月工资总和不高于当年当地同学历同工龄的事业单位管理九级职员的工资标准。
(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年终奖
1.社会保险:拟聘用的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2.住房公积金:拟聘用的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享受住房公积金。
3.年终奖:拟聘用的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不参加水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奖,其年终奖费用由县总工会自筹资金解决,人均标准按照不高于县总工会当年度年终目标考核等次对应金额的1/2兑现。
(三)经费来源
1.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1:1:1的比例,分别由县级总工会承担三分之一、同级政府承担三分之一、省、市两级工会共同承担三分之一。
2.同级政府承担的三分之一,由县总工会根据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核算,逐年纳入县财政预算。
3.省、市两级工会共同承担的三分之一,由县总工会根据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核算,报省、市两级工会核拨。
(四)在今后执行过程中,贵州省总工会、六盘水市总工会对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待遇若有新的规定出台,按照新规定执行。
十二、工作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由县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接受市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用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对考生取消考试或签订合同资格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水城县组织的相关考试;对其他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三、本《方案》由县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四、未尽事宜,由县社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水城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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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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