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0 21:54:12 来源: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招商网站
(十)有关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环保辅助人员与沧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标准参照市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市环保局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奖金300元、训练补助585元、另加层级工资),并按照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与沧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标准参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字[2016]9号)文件标准执行。
五、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沧州高新区人社局:、
原标题: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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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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