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9 10:26:51 来源: 独山县人民政府
十、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人员身份
聘用人员为易地搬迁新型社区工作者,确定聘用后与社区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组织参加社区干部选举,当选的,纳入社区干部管理,享受相应工资待遇;不当选的,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易地扶贫搬迁新型社区工作者考核管理按照《独山县村(社区)干部职业化管理办法》(独党办发〔2016〕1号)文件执行;
待遇按照独山县村(社区)干部报酬标准(独党办发〔2018〕28号)文件发放: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绩效考核报酬+职龄津贴构成,月平均工资不低于3000元。社会保险参照村常务干部的规定办理 。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2.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属独山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易地扶贫搬迁新型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独山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易地扶贫搬迁新型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原标题:独山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易地扶贫搬迁新型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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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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