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1 18:54:30 来源: 隆尧县人民政府
(九)签订劳动合同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隆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并能够适应工作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在办理聘用手续期间及聘用以后,因故不按时报到或离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体检、审核等程序,按本次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隆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取劳动报酬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
六、特别提醒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4.请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及时关注隆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的各环节信息发布。
七、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黄现国 手机:
原标题:隆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 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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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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