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6 17:00:41 来源: 毕节市人民政府
(三)聘期及聘用期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时间满一年后经单位考核合格需要继续聘用的,继续签订聘用合同;经单位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再予以聘用。
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在聘用期间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不服从单位安排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六、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三)监督电话:
七、其它
(一)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本简章由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未尽事宜,由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研究确定。
原标题: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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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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