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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4人公告(3)

2018-08-16 17:00:41 来源: 毕节市人民政府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该职位综合成绩下一名进入体检,体检再不合格,依此类推进入体检。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聘用审核

对体检合格者由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审核,体检合格但参加考察审核的人员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再审核考察,最后根据考察审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审核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其他环节。递补时间从聘用之日起三个月内可递补,超过三个月不再递补。

五、聘用期管理及待遇

(一)工资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按2500元/月标准计发工资,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3000元/月标准计发工资。

(二)社会保险待遇

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按国家、贵州省和毕节市的有关规定为其缴纳三险(三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费用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单位承担的费用由单位支付,其余本人应承担的部分由单位直接从支付给本人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责任编辑:jz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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