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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陕西西安市杨凌示范区招聘40名工作人员公告(4)

2018-06-21 11:30:23 来源: 杨凌人事人才网

(八)录用和管理

对聘用人员,统一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工作,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符合《杨凌示范区聘用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可逐级晋升级别。对聘期内表现优秀的,经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可择优转为正式编制工作人员。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人员根据本人学历、资历,分别聘为高、中、初级人员,薪酬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聘用后,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在杨凌购买住房的,分3个年度补贴10万元。聘用制人员无自有住房的,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士三个层次,分别按人均不少于50平米、30平米、20平米标准保障住房,期限最长3年。无房源可以分配时,分别按照每人每月600元、400元、200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期限最长3年。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认真查阅招聘岗位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误报进入后续考试环节的,对考试成绩做无效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四)此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五)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成绩无效处理。

(六)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此次招聘工作。

(八)此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附件: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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