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5 17:51:01 来源: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由广州市增城区环保局会同镇(街)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招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七)岗位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增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执法类聘员标准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三)本公告关于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均计算截止至发布公告之日;关于学历要求,均须在2018年8月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
(四)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凡考生自愿报名,即视为接受本次招聘所设定规则。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举报或投诉电话:。
原标题:广州市增城区环保局2018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环保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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