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3 09:29:19 来源: 文安县政府门户网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除外);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1、发布公告
2018年6月12日在文安政府网()发布公告,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应聘者可直接从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公告、职位条件表、岗位分配表、报名登记表)。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2018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00年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年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仅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已报到进入人才中心的毕业生需携带人事代理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文安县司法局二楼办公室(208房间)报名(联系电话:)。同时交近期免冠1寸同版彩照6张,如实填写《文安县司法局招聘司法行政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资格审查。由司法行政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有关证件材料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司法行政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该报考资格,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接到司法行政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到文安县司法局二楼办公室(208房间)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如遇特殊情况发生变化时,以通知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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