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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市荣昌区总工会公开选用工会社会化工作者15人公告(4)

2018-06-12 19:02:01 来源: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在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荣昌区总工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准考证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

九、岗位安排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用人单位和选用人员双向选择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考虑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选用人员的个人意愿,来确定选用人员的具体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一经签字确认后,不得要求调换或更改。

十、选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选用的,确定为选用人员。选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其初次任用期为一年(含试用期),由荣昌区总工会按照《劳动合同法》与选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经用人单位加注同意用工意见后,实行荣昌区总工会、用人单位共同管理;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选用资格。试用期期间,发放正式工资的80%。

选用人员身份为非编制内的工会社会化工作者。选用人员工资由重庆市总工会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荣昌区总工会给予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用人单位按单位临骋人员标准发放一定的交通补贴、生活补贴等,总额每月不低于1000元,其他费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报销;区总工会会同用人单位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根据考核结果,给予适当奖励。

十一、其它事项

1.选用单位对考生所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报名资料不退还考生。

2.本次公开选用的各项事宜均在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荣昌区总工会官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3.请考生在选用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号码全天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不能接收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简章》由荣昌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区纪委驻区委办纪检组电话:

荣昌区总工会联系电话:

荣昌区总工会联系人:周群、罗东

(责任编辑:wjf47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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