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1 13:37:54 来源: 都匀市人民政府
4.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确定后,通过“都匀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考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都匀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楼大厅就业招聘区(都匀市南州国际马鞍山安置小区A区11号-12楼1楼)
4.联系电话:(工作时间)
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
(1)本人毕业证书、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版;
(3) 本人入学时州招生委员会填写的《录取新生名册》表,此表须重新加盖州招生委员会公章,并由州招生委员会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及本人《报到证》;
(4) 《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现场领取)。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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