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1 17:19:49 来源: 营口人事人才网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每期3年,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人员的管理、考核、培训、退出等事宜按照《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营委办发〔2015〕2号)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西市区政府督查室)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考生自报名至签约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因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取消录用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补录。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西市区人社局:
西市区人才中心:
附件:
营口市西市区高校毕业生
基层服务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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