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0 18:04:31 来源: 海珠区人民政府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人数和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3)由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四)政审
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街道了解情况及户籍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政审合格者办理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相关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
街道与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福利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区安监局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原标题:海珠区昌岗街2018年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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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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