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0 18:04:31 来源: 海珠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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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珠区建立健全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函〔2015〕115号)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和数量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三)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工作岗位安排,需参加夜间巡查值勤。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四) 年龄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危险化学品行业或电气化行业等特种行业3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在海珠区的退伍、复员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六)专业不限,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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