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0 15:02:46 来源: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考察、资格复审
由市环保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及资格复审。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有关待遇
环保局辅助人员由环保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工资标准参照市公安局辅警标准。
五、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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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
沧州市人社局事业科:
2018年5月30日
原标题: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招聘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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