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7 13:52:12 来源: 织金县人民政府网
(七)考察
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由三甲街道、双堰街道具体组织实施。
由街道组建考察组,对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表现,通过查阅档案、调查走访、广泛听取意见和纪检、政法、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计生等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有重大政治问题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表现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受审查调查尚无定论的;
3.在报考资格、条件、经历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的;
4.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选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公示由三甲街道、双堰街道具体组织实施。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街道所在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聘用由县人社局、县民政局指导,三甲街道、双堰街道具体组织实施。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待遇
被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给工作报酬。试用期间不签订聘用合同。
试用期满后,经过街道组织考察能够胜任选聘社区工作岗位者,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职位的报酬待遇。
六、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全体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规定,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县纪委监督电话:
县委组织部监督电话:
原标题:织金县关于三甲街道、双堰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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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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