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7 13:52:12 来源: 织金县人民政府网
(四)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县民政局指导,三甲街道、双堰街道具体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成绩公布无异议后,笔试成绩按选聘职位分别排出名次,并从到低分按选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程序。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5.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6.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实际选聘计划数的职位,该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成绩汇总和公布
考试成绩汇总和公布由三甲街道、双堰街道具体组织实施。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进行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优先考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困难人员、聘到社区任职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的考生,并综合考虑笔试成绩、学历高低、有无社区工作经验等实际情况进行排序,再按照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通过织金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三甲街道、双堰街道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织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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