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3 14:43:25 来源: 中共平陵街道工作委员会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4日上午8:00—2018年5月10日下午5:30分截止(报名时间为法定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平陵街道组织办,联系电话
(三)报名要求: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携带如实填写的《平陵街道办事处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到平陵街道组织办进行报名登记。
(四)报名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报名者本人携带填写好的《平陵街道办事处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平陵街道组织办接受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体检
根据考试分数合格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从分数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分数合格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平陵街道办事处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给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一、须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监督电话:(平陵街道纪工委办公室)
附件:()
1、《龙门县平陵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计划表》
2、《平陵街道办事处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中共平陵街道工作委员会
平陵街道办事处
2018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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