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3 12:46:03 来源: 洪江市人民政府
八、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其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和出勤率等情况确定合格后,合格者与安江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三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九、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作为特设岗位,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1600元/月,绩效工资200元/月。
(二)聘用人员按照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原标题:2018年洪江市安江镇公开招聘编制外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洪江市民政局
洪江市安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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