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3 12:46:03 来源: 洪江市人民政府
(四)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60%+计算机操作×20%+面试×2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计算机操作成绩、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总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深入到单位及社区、乡镇等考察被考察人员各方面表现。
七、公示聘用
(一)确定聘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按照管理权限,对拟聘用人员在洪江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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