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5 09:25:58 来源: 康平县人才中心微信号
十、聘用
取得安全生产协管员证书的人员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待遇及管理
县安监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3个月。以后每年按实际工作需要,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安全生产协管员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县安监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统筹部分)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安全生产协管员自己承担。
安全生产协管员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县人社部门每年对其考核,对考核不称职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康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安全生产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高 原 康平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马 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一民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 马庆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书记、副局长
安晓祥 县人才中心主任
姚百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人事管理科科长
翟 微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