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7 11:09:45 来源: 蠡县人民政府网
(六)考核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七)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对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程序履行聘任手续。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形式,签订书面聘用合同,按照《蠡县经济开发区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行“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的薪酬制度。工作人员被录用后需在开发区管委会工作满3年以上,方可流动。如年终考核不称职,提前解除合同。
聘用后,按照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聘期内辞职、辞退或满一个聘期后不续聘的,按企业解聘员工情形办理手续,终止工资、保险及一切身份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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