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0 20:24:18 来源: 喀什人才网
根据《2017年喀什地区消防支队及喀什市社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对部分空缺岗位进行补录。
一、补录对象
参加空缺岗位补录的考生,应为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且未入闱体检的考生。以下考生不在补录人员范围:
(一)考察政审合格拟聘用的考生;
(二)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的考生;
(三)本人放弃或未参加体检、考察政审的考生。
(四)报考消防岗位的考生。
二、补录岗位
补录岗位为此次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造成空缺的喀什市社区岗位,详见附件1。
三、补录原则
(一)补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参加补录的考生,须符合《招考简章》规定招考对象和招考条件的要求,并具备补录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该空缺岗位补录人选。。
(三)补录岗位一经发布,由考生现场自行选择补录岗位报名。报考同一补录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该空缺岗位的补录人选。
(四)申请参加补录的考生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五)因体检、考察造成的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补录。
四、补录程序
(一)公布补录岗位及条件
2017年4月20日,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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