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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面试公告

2017-02-13 20:08:45 来源: 来宾人才网

根据《来宾市兴宾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方案》和《来宾市兴宾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来宾市兴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来宾市兴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行政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2017年1月23日在来宾人才网发布的笔试成绩公告)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的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顺序在面试当天由考生抽签确定;抽签顺序按考生分数由高到低(分数相同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准考证号码由小到大)依次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限12分钟(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10分钟);同一试场考生全部面试结束后,由各考场主考官当场宣布各考场考生面试成绩。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7年2月18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试。

(二)面试地点:来宾第六中学(来宾市兴宾区政和路北178号)乘坐3路、12路公交车的在来宾市大剧院站下车,再沿政和路往北行走约200米;乘坐11路、15路、19路、36路公交车的到市政府站下车,再沿政和路往北行走约500米即到来宾第六中学路口。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兴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每个考场面试考官7人,由取得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如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五、考试成绩的确定

本次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考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于2017年2月16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兴宾区民政局5楼基层政权股办公室进行资格验证,经验证合格后,由考生自行抽签确定所在面试的试场。逾期未进行资格验证和试场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上午8:00前进入指定面试侯考室报到,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只携带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顺序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依序参加面试。凡未在8:00前到达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面试不收取考生的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若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验证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七、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本次社区工作者招聘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最后一名出现两人及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则组织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再进行一次面试,面试成绩者为考核、体检人选。

(一)体检。体检由兴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兴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单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兴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解决。

(二)考核。兴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成立考核组,参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责任编辑:jz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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