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1 09:51:02 来源: 滁州市总工会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从事相关工作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养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聘数的,考生面试分数,须达到该组实际参加面试的平均分或者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在滁州市总工会和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布。根据选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
如出现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最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最终由滁州市总工会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滁州市总工会组织实施,考察由滁州市总工会和各县(市、区)总工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滁州市总工会全程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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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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