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1 09:51:02 来源: 滁州市总工会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步骤依次进行(详情见滁州市总工会网站和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总工会和各县(市、区)总工会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滁州市总工会确认后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笔试、面试工作。面试后各选聘工作环节(步骤),由市总工会按规定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在滁州市总工会和各县(市、区)总工会(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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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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