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4 18:21:10 来源: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九)聘用和岗位待遇
拟聘用人员拟聘岗位由各镇(街道)统筹安排,并办理聘用手续,确立聘用关系,首次聘用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在正式聘用前自行负责解决。
正式招聘后,纳入社区干部管理,享受所在社区同等人员报酬待遇,具体发放标准由各镇街研究确定。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社区年轻干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区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区党工委组织部)
野徐镇报名咨询电话:
寺巷街道报名咨询电话:
明珠街道报名咨询电话:
凤凰街道报名咨询电话:
沿江街道报名咨询电话:
举报电话:(区纪工委)
(区党工委组织部)
原标题:泰州医药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年轻干部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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