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4 18:21:10 来源: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区党工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各镇(街道)配合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泰高新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计划、招聘条件和程序等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5日—2017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野徐镇人民政府北二楼组织科(野徐镇野徐中路88号)
寺巷街道办事处二楼组织科(寺巷街道长泰路188号)
明珠街道办事处316办公室(泰州市青年南路29号)
凤凰街道办事处310办公室(凤凰街道永兴路66号)
泰州滨江工业园区(沿江街道办事处)207室(疏港路2号)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须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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